导语:2013年,德国通过法案,成为欧洲第一个允许父母不填写新生儿性别的国家;2017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更是正式在法律意义上承认“第三性”。那么,德国的第三性别人群到底是怎样的呢?

 

什么是第三性

关于第三性的定义其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当提到第三性别人群时,多数人会想到变性人、易装癖者或者生理性别的同性恋者,因为第三性(das dritte Geschlecht)通常也被称为跨性别、变性(Intersexualität\Transgender\Transsexualität)

美国变性人怀孕 via

 

但其实一般来说,第三性所包含的不仅仅是接受过变性手术易服人士,还包括生物学上拥有男女两种性征或性器官、或两者均无的人士。

 

意思是说,跨性别现象既可能发生在性染色体正常者身上(男为XY,女为XX,但性别认知不明,如生理上是男性但自认为是女性);也可能发生在性染色体异常者身上(比如性染色体是XXY或XYY),表现在生理上,就是男女性状异常。

 

据德媒报道,德国已经约有8万人属于第三性别人群,而每500个婴儿就有一个是双性人。

 

法律承认第三性

从上文的数据可以看出,第三性别者的人数是个怎么也无法忽视的数字,因而第三性别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尴尬处境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3年,德国便允许双性新生儿的父母不填写婴儿出生证明上的性别一栏

 

但这对第三性别者来说远远不够。

 

2017年,27岁的德国莱比锡人Vanja发起一项运动,呼吁法律承认第三性别,在登记新生儿出生证明时除了勾选W(wieblich)或M(männlich),还可以选择其他。

运动建议“其他”用“X”表示 via

 

Vanja认为,那些既不把自己看作男人也不看作女人的人,要么不得不接受现有的性别身份,要么会被错误归入到两性之一,或者“给人一种印象,即第三性人没有性别”,这违反了人格权(das Persönlichkeitsrecht)禁止歧视(das Diskriminierungsverbot)的规定。

 

Vanja本人的性染色体只有一条X,直到青春期时医生发现Vanja的身体没有产生女性荷尔蒙。长大的Vanja则使用男性荷尔蒙、蓄着胡须示人。

 

2017年11月8日,德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意,除了“男性”和“女性”之外,还存在第三性。法院明确表示,“有些人不以男性或女性的身份生活,这对其他人没有干扰”。

 

2019年1月1日,德国法律正式认可了“第三性别”。在新生儿登记时,除了男女,还可以勾选“divers”选项(英文“多样性”diversity的简写)。

 

法律认证走向社会接受

Vanja表示,从法律出台到社会整体接受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不过目前来看,似乎形式一片大好。

 

去年年底,来自纽伦堡的绿党议员Markus Ganserer公开承认自己是跨性别者,他是德国第一位有勇气这样做的议员。大约十年前,他第一次穿上自己的妻子衣服后重新认识了自己——以一个女人的身份。

via

 

“我知道我内心的一部分是一位女性,我认为这一部分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活着……这就是为什么我必须向公众公开,我想要按照我想要的方式生活。”

 

Ganserer觉得,人们应该正视跨性别现象,一味的否认排斥只会使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他还认为,跨性别与穿衣打扮无关。他虽然展现出女性的一面,但并没有改变性取向。他愿意作为男性政治家,改变对第三性别者的歧视现象。

 

除了公众人士的主动支持,许多德国学校也积极响应。

 

今年1月,巴伐利亚州的几所小学规划要建造第三性别的厕所

第三性的厕所标识为“适用于所有性别的厕所” via

 

慕尼黑德国青年研究所(DJI)的心理学家Nora Gaupp表示赞成,她认为相当大比例的青少年和成年人在孩童时代就能感到自己属于“他者”(Anderssein)。而且这是一个契机,让孩子提早学习女孩和男孩不是性别唯一的选择,这样可以减少偏见

 

巴伐利亚教育和科学联盟(GEW)的Dorothea Weniger也表示,这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的开始,可以更大程度地减少歧视,毕竟这才是学校的教育目标之一。

 

还有务实的网友说,如果他还在上学,他会使用这种厕所的,因为他觉得,“第三性属于少数,所以第三性厕所一定很干净。”

 

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

当然,要想真正转变人们的思维观念是很难的,更何况改变也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影响。就像上文提到的建造第三性别厕所,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怀疑这非但不能减少偏见,反而会明确欺凌的目标,加重歧视现象

 

此外,新的性别产生使得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实际操作也困难重重。

 

例如,除了学校之外,是不是所有公共场合的更衣室或厕所都要专门设置第三性区域?

 

除了新生儿登记之外,其他需要公民勾选性别的表格或申请是不是应该也设置divers选项,或者干脆取消性别勾选这一项?

 

在公开告示、譬如招聘广告中,是否也要提及第三性,否则就是违反 “一般平等待遇法”(AGG)、构成歧视的刑事犯罪?

 

尤其是最后一点对德语这门语言来说太难了。比如雇主想要招聘一名售货员(Kaufmann oder Kauffrau für Bürokommunikation),必须写作Kaufmann (männlich/weiblich/inter)。

 

或者找其他避免出现性别的词语代替,例如代表不能直接说Vertreter,而是用动词形式vertreten durch+人名;

使用复数时也要小心,比如“同事们”不能说die Mitarbeiterinnen und Mitarbeiter,而应说die Mitarbeitenden。

 

更夸张的是,今年下萨克森州首府汉诺威出台新规,在指物的时候也要谨慎,比如讲台„Rednerpult“ 就要改成„Redepult“,因为前半个词Redner 是男性!

 

当然如果还要更明确的话,干脆使用万能的*号(Sternchen,Gender Star),这样的话在老板发表讲话时就不能说Liebe Kolleginnen und Kollegen,而是说Liebe Kolleg*innen,注意在读到小星星时需要微妙地停顿一下哦。

 

说了这么多,大家觉得这些政策改变究竟是好是坏、是自由进步还是矫枉过正呢?

 

【相关拓展】

德国国情:巴伐州欲改革性教育,丰富性别描述

开玩笑吗?柏林街头将再也找不到公共厕所了?!

 

作者:@果子狸

声明:本文系沪江德语整理编译,素材来自,,,,,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