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AD还为到德国进行学术交流的中国学者提供不同类型的的奖学金项目。

【研究访问】

该项目为中国学者提供在德国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的资助。申请人原则上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内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任职。

除了申请人的学术成就(如已经发表的学术文章)外,在德期间科研计划的学术质量也是重要的评选标准之一,该计划应与德国院校的科研伙伴共同制定。申请人在提交资助申请时,还需提交来自德方教授出具的正式邀请函,表示同意指导或愿意同申请人共同开展在德的科研计划并为其提供工作场所。成功得到资助的申请人,在回国的三年之后,还可以再次申请该项目。曾经得到洪堡基金会资助的申请人,请首先考虑申请洪堡基金会的资助项目。

该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3个月,具体资助时间以申请人提交的科研计划为准。每月的资助额度取决于申请人在国内的学术职称,助教、副教授和讲师每月2000欧元;教授每月2150欧元,特殊情况下每月2300欧元。

8月15日之前,可申请第二年上半年即1月-6月赴德的资助。1月31日之前,可申请当年下半年即7月-12月赴德的资助。请将申请材料直接递交到DAAD驻京办事处,不可向波恩总部直接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一览表:

• 资助对象:原则上已拥有博士学位中国学者
• 年龄限制:不超过60岁,三年内未在DAAD资助下在德国进行学术交流或学术访问
• 资助时间:1-3个月
• 资助金额:2000-2300欧元/月
• 申请时间:8月15日/1月31日之前将材料交至DAAD驻京办事处

【再次邀请】

曾经获得过DAAD资助超过6个月,或者曾经在前民主德国留学过至少一年的学者可以申请“再次邀请”奖学金的资助。该奖学金可资助申请人在德国高校或科研机构继续研究或深造。已经不再从事学术工作的前奖学金生,也可以申请该资助到德国的相关经济、管理、文化或者媒体机构进行短暂工作。

奖学金生在申请时须已回国超过3年。申请人提交的在德期间科研计划的质量是该资助的重要评审条件之一,科研计划应和德方工作伙伴共同制定。非学术领域内申请人的工作计划须能对其日后的职业发展有较大的帮助,例如计划出版书籍或能够加强与德国的合作等。提交申请时须出示来自德方教授的正式邀请函,表示同意其在德国的科研或工作计划,并意愿帮助申请人完成该计划,为其提供无偿的工作场所。该资助在三年之内只能申请一次。

该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3个月,根据申请人的科研或工作计划确定。

每月的资助额度取决于申请人国内的学术职称。助教、副教授和讲师每月2000欧元;教授每月2150欧元,特殊情况下每月2300欧元。DAAD还会按惯例支付一定的国际旅行补助,前提是该费用无法由第三方承担。

8月15日之前,可申请第二年上半年即1月到6月赴德的资助。1月31日之前,可申请当年下半年即7月到12月赴德的资助。请将申请材料直接递交到DAAD驻京办事处,不可向波恩总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一览表:

• 资助对象:曾获得DAAD资助6个月的前奖学金生
• 资助时间:1-3个月
• 资助金额:2000-2300欧元/月
• 申请时间:8月15日/1月31日之前将材料交至DAAD驻京办事处

【学者交流项目 (WAP)】

根据DAAD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双边协议,拥有博士学位且在中国或德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的学者,可申请到对方国家进行共同科研项目或短期交流的资助,参加国外学术报告或出国参会不在此资助范围内。

该项目资助的期限通常为14天到3个月。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计划应提前与德方院校达成一致。DAAD提供的资助为每月2000欧元或2150欧元,例外情况下2300欧元,具体取决于申请者的学术职称。国际交通费用由中方负责。中方申请人请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提交申请。

一览表:

• 资助对象:(原则上)已拥有博士学位的中方学者
• 资助时间:1-3个月
• 资助金额:2000-2300欧元/月
• 申请时间:请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申请(具体信息请咨询教育部国际交流司)

【DAAD-王宽诚奖学金】

DAAD和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合作,共同创办了DAAD-王宽诚奖学金项目,为已经拥有博士学位的中国学者提供在德国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科研的资助。该奖学金以资助自然科学、数学、工程科学、农业和医学领域的杰出中国学者为主要资助对象。

KC-Wong申请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中国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此外申请人还须拥有下列职称之一: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职称有:教授助理/研究员助理/讲师/工程师/工程师助理/技术员。

对于语言,通常情况下要求申请人具有德语或英语的优秀的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并且具备另一种语言的基础。

一览表:

• 资助对象:自然科学、数学、工程科学、农业和医学领域内的杰出中国学者
• 资助时间:3-12个月
• 资助金额:2211欧元/月
• 申请时间:4月30日或11月15日之前通过DAAD驻京办事处或DAAD波恩总部423部门申请

【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项目)】

该资助于2002年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DAAD共同设立,目的是通过资助中德合作科研项目中科研人员的互访,从而加强中德两国间的学术合作。中德合作科研项目主要以资助项目人员的互访为主。此外,资助方还希望通过该项目培养专业化的学术接班人。德方申请人应该是拥有德国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工作合同的高校教师、学者及博士后。受资助期间,申请人的工作合同须在合同期之内。

该资助的前提之一是一份高质量且有详尽内容的的科研计划,且两国的学者愿意为之进行互补性的合作。另一资助前提是,该科研项目已经拥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此奖学金主要以资助学者和博士生在项目合作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及国外短期停留费用为主,且无专业限制。

不在资助范围内的情况为:

- 已经接受其他机构资助的课题,且包括资助人员互访的
- 出国学习或进修
- 已经获得其他资助的多边合作项目中的中德双边合作
- 语言课程
- 个人奖学金
- 项目的其他支出(成本计算费用、项目材料费用、收集、记录费用、复制、打印费)
- 购买仪器和设备的费用以及人员成本费用
- 参加学术报告
- 参加会议

项目的评选委员会由来自中德两国不同专业的高校教师组成,他们将最终评选出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

重要的评选标准包括:

- 项目的质量(特别是申请项目的目标和科研方法是否明确)
- 项目的科研价值(课题的时效性和创新度)
- 项目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资金来源、项目筹备情况、双方人员互访的安排)
- 双方科研团队的科研能力
- 双方科研团队在该项目中的互补性(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设备)
- 青年学术接班人的参与情况

其他评选标准还包括:

- 中德间学术内容的交流
- 项目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或工业应用价值
- 项目的其它价值(如专业领域的、组织上的、跨专业领域的)

德方须在6月15日前向DAAD波恩总部426部门(Kennedyallee 50, D-53175 Bonn)递交申请。中方须与此同时向CSC提交申请。资助通常于是次年的1月1日开始。但是如果申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该日期可推迟。

一览表:

• 资助对象:中德科研团队
• 资助时间:1-2年
• 资助金额:差旅和访问停留费用
• 申请时间:6月15日之前向CSC(中方)和DAAD总部426部门(德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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